本報訊(通訊員劉水娟 記者 張志傑 實習生林妙清)剖票貼宮產過程中,由於醫院措施不當,致新生兒顱腦損傷,家屬與醫院打起了官司。昨日記者獲悉,長安法院日前成功調解了這起持續1年半的醫患糾紛,患者家屬最終獲7萬元賠償。
  2012年8月,孕婦趙某來到長安區一家醫院待產,第二天晚上,趙某剖宮產產下女兒萌萌,但是剛生下來的萌萌就出現昏迷不醒、臉色青紫等癥狀,送往西安市兒童醫院搶救後,醫院診斷,新生兒顱腦損傷、蛛網住商不動產膜下腔出血、右側鎖骨骨折等多種損傷。趙某夫婦認為是生產過程中,醫院手術不當造成損傷的,應承擔過錯責任。雙方多次協商無果,2013年3月底,趙某夫婦一紙訴狀將該醫院訴至長安區法院,要求醫院承擔在診療過程中所致損傷的責任,並賠償各類費用共計19.4萬元以及承擔訴訟費。
  經西安交通大學法醫學司法鑒定中心鑒定,萌萌傷殘等級屬10級;醫院在萌萌的診療過程中,對其“蛛網膜下腔出血、右側鎖骨骨折”的損害後果存在一定因果關係,應承擔同等責任(過錯參與度為50%)。但趙某一家不接受醫院只承擔一半過錯責任的事實,案件新竹買房審理一度陷入僵局。經過法官多次勸說和調解,3月12日,醫院當庭給付趙某醫療費、陪護費等共計7萬元。  (原標題:患者家屬獲賠7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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